發布人強調,“新五條”措施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遼寧省委、省政府施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大會部署要求。
“新五條”措施包括:全過程監督執法辦案,全方位整治社會治安突出問題,全力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依法完善企業經營保障機制,多舉措開展便民利企服務。
全過程監督執法辦案,就是構建大監督工作體系,開展專項監督三年行動,采取掛牌督辦、包人包案、聯合包案、提級辦案等方式,推動積案起底清倉整治;深化受立案、刑事案件“兩統一”和“陽光警務”機制改革,對執法辦案進行全鏈條、閉環式、可追溯監督,堅決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壓案不查”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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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措施著重解決的是企業和群眾關心的公安執法問題,公安機關將通過構建大監督工作體系,開展專項監督三年行動,做到受立案與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對口檢察機關,深化“陽光警務”改革,讓公安執法在陽光下運行監管。
對于全方位整治社會治安突出問題的措施,就是建立“雙情(警情、穩情)+”工作機制,實施市級公安機關月部署、縣級公安機關和警種部門周調度、公安派出所日落辦工作模式,常態化開展打侵財、反電詐、整治黃賭毒違法犯罪等行動,凈化社會治安環境,守好鋼城百姓“錢袋子”。
此項措施著重解決的是企業和群眾關心的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將常態化開展侵財犯罪、新型電信犯罪、黃賭毒整治等專項行動,全面凈化社會治安環境。針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采取多種巡邏方式,進一步壓案件、控發案。最大化保障企業、個體工商業戶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要全力維護公平競爭環境。鞍山公安局要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嚴厲打擊礦產資源、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和市場流通、金融放貸、涉網等黑惡犯罪,切實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堅決保障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 此項措施是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和制約企業發展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假冒偽劣商品案件,通過建立提級辦理工作機制,由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逐起案件組成工作專班,嚴厲打擊,做到快偵、快辦、快結、快訴,切實保障企業合法財產不受侵犯、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依法完善企業經營保障機制,給企業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鞍山公安在偵辦涉企案件中,對可能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依法慎用人身強制措施、依法慎用財產扣押措施、依法慎用資金凍結措施,實行涉企人員羈押前報備審核制度,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此項措施是針對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高管、主要經營者在涉嫌違法犯罪后,慎用強制措施,特別是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盡可能的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在偵辦案件中,也將靈活采取查、扣、凍等手段,降低企業經營影響。
最后,要多舉措開展便民利企服務,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公安窗口審批服務“加時辦”“預約辦”,工作日一律延長至周六,周日急事特辦。
此項措施涵蓋多項服務舉措,包括公安機關窗口審批服務(公安機關各級審批大廳、出入境、車管所、派出所綜合窗口)一律在周六加時為企業和老百姓辦理業務。有急事需要特辦的,在周日也可辦理。鞍山市公安局將在市縣兩級建設10個網辦中心,首批將戶口申報、注銷等44項戶籍審批業務納入網辦業務,真正實現不出戶、不見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