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杭州交通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因油價上漲,8月18日起,乘坐巡游出租車(電動車除外)需支付1元燃油附加費。
消息顯示,近期,由于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浙江省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從7月12日24時調整為每升7.63元以來,已超過油運價格聯動調整的啟動點,并持續30天(含)以上。根據《關于完善杭州市區巡游出租車油運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杭發改價格〔2019〕457號),經市發改委會同市交通運輸局研究,自2023年8月18日起,市區巡游出租車(電動車除外)收取每車次1元燃油附加費。也就是說,乘客每次打車需要多支付1元錢。
本次調整適用區域為上城、拱墅、西湖、濱江、蕭山、余杭、臨平、錢塘、富陽、臨安10區。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和網約車不涉及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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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聞發現,早在今年3月,北京也曾發布《調整巡游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的規定》,根據油價變動幅度,調整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標準。
規定顯示: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標準與出租汽車常用油品最高零售價(以下簡稱油價)變動幅度實行聯動。
以3個月為1個周期,定期測算油價變動幅度,調整燃油附加費標準。
油價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升時,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油價變動水平不足0.8元/升,按照“順序承擔油價風險,適時疏導油價影響”的原則,采取駕駛員負擔和企業、政府臨時補貼措施。具體辦法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
油價變動幅度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測算。當油價變動達到燃油附加費調整幅度時,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調整燃油附加費申請,經市發展改革委同意,對外公布實施,不再另行聽證。
消息來源:杭州交通微信公眾號、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官網
編輯:唐文培
責編:張松濤
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