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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湖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22-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1) 到 2025 年,湖州市域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替代率達到8%;2) 2022~2025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累計新增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13萬kW。其中,市區范圍內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6.2萬 kW,所轄縣 (市)范圍內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6.8萬kW。
遠期目標(2026-2030年):1) 到2030年,湖州市域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替代率力爭達到12%;2) 2026~2030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累計新增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19.6萬kW。其中,市區范圍內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不低9.4萬kW,所轄縣(市) 范圍內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10.2萬kW。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湖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22-2030年)》的通知
各區(縣)建設局、南太湖新區建發局、長合區建發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湖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22-2030年)》(以下簡稱《專項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湖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22-2030年)》文本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