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小王,半年來反復多關節腫痛,到醫院完善檢查后被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由于病情處于活動期,醫生給小王開具了相關藥物,囑咐其按時服用。一月后再次復查血液檢查并到門診復診。
??小王按照醫囑服用雙氯芬酸鈉、甲氨蝶呤,感覺關節腫痛有了明顯的改善。用藥到三個月時,小王感覺自己基本恢復了正常,原先腫痛的關節均已好轉。小王覺得,既然病情已經得到控制,那繼續服藥也就沒有必要了,于是自行停用了藥物。
??然而,又過了兩個月,小王再次出現了多關節腫痛,而且這次的病情相比第一次起病時更加嚴重。因為平時工作繁忙,小王這次沒有再去醫院就診,認為自己繼續按照之前的醫囑服藥就行,便再次啟用了初次的治療方案。
(資料圖)
??讓小王沒想到的是,這次治療了三個月,關節腫痛仍不能完全改善,小王又到醫院就診。醫生為小王進行了相關病情評估后加用了其他抗風濕藥治療,小王的關節腫痛癥狀逐步緩解。
??這次,小王不敢再擅自停藥了,嚴格按照醫生的囑托,規律用藥,關節腫痛一直都沒有再復發。
??類風濕關節炎癥狀緩解后,為啥不能停藥?
??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藥物主要包括傳統慢作用抗風濕藥(cDMARDs),生物DMARDs(bDMARDs)以及靶向DMARDs(tDMARDs),以上這些藥物都具有抗風濕作用,也就是可以控制類風濕關節炎病情進展,延緩類風濕關節炎影像學進展,阻止骨破壞。
??另一類治療藥物稱為橋梁治療,包括非甾體抗炎藥(NSAIDs)和糖皮質激素,這一類藥物可以快速改善關節腫痛的癥狀,但不能延緩類風濕病情進展,也不能阻止骨質破壞的進程。
??因此,對于橋梁治療藥物,一般在癥狀改善后盡可能快速減停,而對于DMARDs藥物,則需要長期堅持應用。
??對于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時長,目前仍主張需要長期治療,在病情持續穩定的情況下,可以根據情況酌情調整治療方案,如減少藥物劑量或者延長給藥間隔,但需在減藥的過程中密切監測病情變化,不推薦突然停藥,多數患者需長期藥物維持。
??因此,罹患類風濕關節炎一定要堅持規律治療,密切隨診,切忌自行停用抗風濕藥物。文/張警豐(北京大學第三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