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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楊璐
5月31日上午,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的“濟南公安交管便民服務11項新措施”新聞通報會獲悉,6月1日起,濟南市實行小客車登記“一證通辦”。群眾辦理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登記業務的,可持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辦”,無需再提交暫住地居住證明。
小客車登記“一證通辦”,是持居民身份證可以辦理所有小客車業務,無需再提交暫住地居住證明嗎?
會上,濟南市公安局車管所政委朱軍解釋說,此次推出的小客車“一證通辦”的新措施,主要是適用于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轉讓登記、變更登記、抵押登記,補領號牌、登記證書、行駛證等業務。在辦理上述業務時,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直接辦理,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對于“使用性質”不是“非營運”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及其他的車輛類型不適用。
具體到身份證來說,一是對內地居民跨地市申請的,只審核居民身份證,不再審核居住證明或者居住登記證明;二是對港澳臺居民,申請時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只審核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三是對未取得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外國人申請的,仍按照原規定審核相關證明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