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是國有的,絕不可能私有。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農村土地使用證是國家授權村鎮集體將土地劃給農民使用。
3、無法變更為私有土地所有證。
4、首先,集體土地使用權是不能買賣的。
5、必須改變土地性質為國有,辦理出讓手續,才能買賣。
6、拓展資料: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審查程序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7、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后,張榜公布,張榜七日無異議后,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8、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后,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9、3、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后,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并蓋鄉(鎮)政府章,然后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10、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后,進行資料審核并到現場進行勘測。
11、5、審核、勘測合格后,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12、6、審批后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準予開工建設。
13、7、建設完工后,報國土資源所驗收。
14、經驗收合格后,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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