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近日,在第12個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海淀法院干警走進北京市盲人學校,為全校百余名學生帶來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憲法普法課。與傳統的講授式普法不同,這堂憲法課“可觸摸、可感知”——學生們通過指尖,第一次真切地“看見”了國徽的紋路、國旗的質感、法徽的莊嚴和法槌的重量。
“同學們,請輕輕觸摸,國徽中間是天安門,周圍是齒輪和麥穗,代表工人和農民……”在小學部的課堂上,錢碩法官助理一邊引導孩子們的小手撫過國徽上凹凸有致的圖案,一邊用生動的語言講述著國徽誕生的故事。“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谷穗和齒輪’。我們今天觸摸的每一條紋路,都是國家根本大法所確認的國家象征。”當聽到1950年沈陽第一機器廠的工人們如何在缺乏設備的情況下,用水加速冷卻的方法攻克技術難關,最終鑄造出第一枚金屬國徽時,孩子們發出陣陣驚嘆。
在中學部和職教部的課堂上,干警房旭從國徽的憲法意義講起。“憲法規定,國徽是國家的象征。我們觸摸到的每一條紋路,都凝聚著國家的尊嚴和設計者、鑄造者的心血。”隨后,他引導學生們了解法徽上的天平和華表圖案,解釋道:“天平代表公平正義,華表代表中華民族,這寓意著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這正是《憲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的體現。”
“老師,我摸到了國徽上的天安門!”
“法槌的手感好扎實!”
觸摸環節中,學生們爭先恐后地分享著自己的感受。對于許多全盲的學生而言,這是他們第一次對國家的象征和法律的標志建立起如此具體而深刻的觸覺記憶。
活動還設置了互動問答環節,干警們耐心認真地回答著學生們提出的各種各樣的問題,在孩子們的心中種下尊重國家象征、敬畏法律的種子。
“對于視障學生而言,觸覺是他們認識世界最重要的渠道之一。將抽象的法治理念、憲法精神轉化為可觸摸的實體,能夠幫助他們建立更直觀、更牢固的認知。”訴訟服務中心副團隊長孫佳韻表示,海淀法院根據不同的受眾群體“定制”普法內容,此次“可觸摸”憲法課堂正是法院延伸司法職能、踐行司法為民又一次特別嘗試;《憲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為特殊青少年群體提供無障礙的法治教育,保障他們平等接受普法教育的權利,正是法院落實憲法精神的具體行動,確保憲法知識一個孩子都不能少。

